法律分析:(一)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;(二)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;
(三)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。
二、所需材料
(一)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二)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复婚的应声明单身
(三)《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》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,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;
(四)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
(五)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,提供租房备案凭证
(六)职工租住公租房的,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。
本条规定的(四)(五)(六)项材料,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,职工无需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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